一味药,那魔修起了个名字叫百窍红,说的便是服用之后,身上便会平白无故地多出数百个肉眼可见的创口,鲜血便会从中流出。那魔修附庸风雅地起了个百窍红的名儿,但只有常星秀知道,那种只能躺在地上等着自己血液流干而死的滋味并不好受。
自打他踏入仙途以来,本以为不会再有机会遇上这种事,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的经历竟诡异地与当年那间茅草屋里躺着的他一般无二。
被挑断手筋的左手逐渐冰凉,常星秀甚至有些感知不到自己的左手了。
这种情形他也熟悉的很,那时魔修遭了天谴,被煌煌天雷劈了个粉身碎骨身首异处的下场。他手脚并用地从那座满是碎石土砾的山上爬了下来,被路过的奴隶贩子带回去,这才免于死在了那荒郊野岭的地方。
摸爬滚打的那一百年里,常星秀做过下仆,也做过那种斗场里的斗手,在大酒楼里跑过堂,也在不入流的杀手组织里卖过命。他的手上并非是一片纯白,沾染的那些鲜血里,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否也有如他一般想要艰难活下来,却被他一剑了结了性命。
或许是沾染的因果太多,连天道都看不下去了,这才让白泽在这台子上了结了他吧。
但尽管如此,尽管背负罪孽与杀伐,他还是不想死,他还想活着,哪怕是苟延残喘。
常星秀艰难地移动着自己的右臂,上面有许多细小的伤口,一动便引出密密麻麻的痛来。但常星秀已经习惯了疼痛,这点微小疼痛于他来说不过是蚂蚁爬过,比起他的命来,简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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