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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年代文里,在原主乔青玉搬去新的家属院之前,她将住的房子给点着了。
那一天风很大。
幸好扑救的及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可是村口岗楼里的两个警卫,其中有一个小伙子手被烧伤了。
在此之前,原主已经用斧子将贺修煜书房的锁都给劈开了。
屋里都是书和资料,没有女人也没有情书。
翻了半天,贺修煜就恰好回来了。
然后当天晚上贺修煜就将所有的书和资料拿去了他的办公室。
也正因为这个行为,所以他那些重要的东西才免遭大火焚烧。
但是其他的东西几乎都烧没了。
旁边的一户人家房顶的草也烧掉了一半。
在此之前,乔青玉曾经和刘巧文抱怨过,她讨厌这个破房子,非常讨厌,恨不得一把火烧了它。
有了刘巧文的证言,乔青玉不承认也不成,于是,乔青玉几乎就成了危险分子。
除了刘巧文没人和她在一起说话。
再然后,就是秋末冬初。
据说是一块酱牛肉就将贺雪蓉给卖了,救回来的时候,这孩子手脚都被打断了。
前后的时间线也不过几个月,原主就痛痛快快的下线了。
所以现在这本书里的两个剧情,都在此时铺展开了。
只不过用的是另一种方式。
乔青玉抹去额头的汗水,如果不是有这个金手指,说句自私的话,她未必就敢追上来。
那么接下来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但此时说什么都没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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