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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给凑的钱,当然不是已被禁止使用的前汉五铢钱,而是本朝最新的法定货币“货布”。
这货布模仿周朝的布币,不是电视上常见到的孔方兄,竟是有棱有角,样子像个铲头。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其文是悬针篆,右曰“货”左曰“布”,看上去还挺精致的。重二十五铢,相当于小额的货泉二十五枚。
第五伦让人将各家所赠奉钱收一起,又将第五霸给他的“生活费”,两万钱也放了进去。
一共八万钱,便是3200枚货泉,也够沉了。
第五伦抓起几枚货泉,手摸着上面的悬针篆,感慨道:“诸位昆父宗兄赠我奉钱,是因为常安城中与郡县不同,凡事必以钱帛交易,不然便是触犯律令,要去钟官服役。诸位唯恐我孤身为郎,钱帛乏用,举手触禁,也让外郡的郎官同僚笑话。”
“可我也知道,这些钱,来之不易。”
第五伦道:“朝廷每年八月案比算人,查验户口。民十五以上者,每人要交120钱,此为算赋;而七岁到十四岁者,每人交23钱。加起来,一户五到八口,每年必须凑数百上千钱来,还不得以粮食代缴,只能拿出家中粮秣布匹去集市贸易。”
因为第四咸在,第五伦也不抨击奸商压谷价牟取暴利了,只道:“近年来赋税无常,许多人因凑不齐算赋,不得不为官府服役来偿。或被遣去西海郡与诸羌作战,或拉着粮车前往北方匈奴。背井离乡,寒暑侵袭,常常物故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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