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我再没得到过丽娜的消息,而那间酒吧我也觉得比较忌讳,以后再也没去。多年以后的现在,我对丽娜还是有着深刻的印象,虽然她不男不女,但却不能称为某些人眼中的“变态”,她们是泰国的一道风景,也是支撑起泰国旅游业的重要成员,但却承受了太多歧视和痛苦。从这点来看,她们也值得尊敬。虽然很多人比如方刚都说她们是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但我们身边又有谁做的每件事不是自己的选择,那世界上是不是就没了同情这个词。
在那之后的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人性格各异,而我最大的弱点就是同情心经常泛滥,平时在路上看到流浪猫狗没吃的也觉得可怜,这种性格做生意,早晚得赔死。我却还能赚钱,都是得益于方刚和老谢,还有那几位厉害阿赞的帮助。有失必有得,可能是我人缘比较好,所以这些人就成了我牌商生涯中的贵人。
经过丽娜的事之后,无论什么亲戚朋友来泰国旅游。我都会习惯性地提醒他们,如果想跟人妖合影,可以不多给小费,但最好别去摸她们的胸。虽然对人妖来说并不在乎,更是让游客乐于掏钱的手段,但在我看来,却是很别扭的行为。听我说了这些话后,有少数人表示认同,但更多的是不屑,他们觉得我多此一举。人妖自己都没觉得有啥,你在这充什么绅士。所以后来我已经不再提醒任何人,只能做到自己不这样。不为别的,只为用丽娜的事让我能经常想起她,提醒自己无论当牌商多久,卖出去多少邪牌阴物,至少还能在某些时候,让自己保留着一些少得可怜的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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