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不能流芳百世,那便遗臭万年。
这句话充分证明一个人要达到全民皆知的风云人物有两种办法:做大慈大悲的好事,做人性灭绝的坏事。
古语又有云: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这又证明做坏事比做好事容易,好处还多。
你们都是华夏人尽皆知的公子哥,大人物,我自然不能落后于你们。
这是帝林所表达的意思。而他之前已经在燕京客串了一把绑匪,算得上最近圈内最热人物。如今,他转战白城,当着楚河的面说——白城还不认识我。
要让一座城市认识记住一个人很难,也可以很容易。萧太爷花了一辈子在白城留下专属于他的荣耀与痕迹。帝林打算怎么做?
楚河不知道,但想知道。
“我对燕京也不是很了解,更谈不上熟。但我是白城人。”楚河随手点了一支烟,微笑道。“我在这里有许多朋友。”
帝林神秘一笑,说道:“原来如此。”
说罢,他与楚河擦肩而过,大步进了宴会现场。
“什么人?这么嚣张?”方逸来到楚河身边,盯着帝林那十分飒爽的背影。
“一个生猛的家伙。”楚河咧嘴笑道。“你应该知道商天涯吧?”
“我还知道他有个相当了不起的儿子。”方逸打趣道。
“这家伙跟商素心一个级别的。”楚河似笑非笑道。
“大人物。”方逸给出简单而直白的评价。
“没错。的确是个大人物。”楚河微微抿唇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大人物希望全世界都认识他。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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