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把字帖拿回出租屋之后,哥仔仔细细地看了看,在确定自己没有打眼之后,我便开始在脑子里搜寻买主了。
虽然我手里这字帖卖100万是很轻松的,但是能出得起100万这个价格的买主,在我认识的人中,真没几个。要是在以前,我完全可以把这玩意儿卖给三爷,100万他肯定是会接手的。可是,哥现在已经把他给惹毛了,更何况,哥不想把这大便宜拿给他占。
除了三爷之外,姜老倒也是个潜在的买主,可是,后街被搞成了这个样子,也有他姜老的一份功劳。因此,哥不能去求他。
思来想去,哥锁定了一个人。那人便是李晴,她肯定会对我手里这字帖感兴趣。毕竟,他爹李天海可是很喜欢张旭的书法作品的,哥手里这字帖,虽然不是张旭写的,但却是张旭的徒弟写的。因此,他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张旭这徒弟的名头,其实不比张旭的名头小。一提到书法,大家都会不自觉的想到楷书四大家--欧颜柳赵。我所说的张旭这位徒弟,便是这四位当中的一位,颜真卿。
颜真卿可是与柳公权并称为颜柳的人物,颜筋柳骨的美誉,那可不是浪得而来的。我手里的这一幅字帖,叫做《祭侄文稿》,这可是被称为天下第二行书的神作。别说是100万了,就算是要价1000万,那也不过分。
我这次只要价100万,并不是哥傻,而是为了后街早市的未来,哥必须得如此。要是有人以100万的价格,在后街淘到了价值上千万的宝贝,后街必定会在一夜间名声大噪。到时候,不知道会吸引多少人,蜂拥到后街来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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