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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笛在曼哈顿歌舞厅包房里醉醺醺地唱卡拉OK时,买了一个坐台小姐的钟。这位坐台小姐姓王,谈不上漂亮,却很风骚,三个月前曾和孙笛做过一次,是在包房的沙发上做的,边做边唱,别有滋味,给孙笛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孙笛那晚一进大厅,见了王小姐,愣都没打就点了她。
进了包房,孙笛便放肆地扒王小姐的黑皮裙,想来个旧戏重演。
王小姐却挣扎起来:“孙老板,这里不行了,要不你就买钟。”
孙笛说:“咋不行?上回我们不是在这里做过吗?”
王小姐说:“公安局最近查得紧,歌舞厅老板不让做,除非到外面买钟。”
孙笛没办法了:“好,好,买钟,买钟……”
想着王小姐的别有滋味,孙笛连歌也没心思唱了,在包房里呆了没几分钟,便随王小姐一起去了王小姐的出租屋。
到了王小姐那里,王小姐马上娇嗔地贴了上来,搂着孙笛的脖子问:“孙老板,你是做一次还是做包夜?”
孙笛怎么也没想到工地上会出事,便说:“就做一次吧!”
王小姐马上脱衣解裙:“那好,你快一点,做完以后,我还要赶回去坐台。”
不料,正做到难分难解时,手机响了。
孙笛抓起手机,没好气地道:“对,我就是!什么?你说什么……”
合上手机,孙笛吓呆了,像挨了一枪,再也无心和王小姐缠绵。王小姐不知发生了什么,还试图把自己的工作干完,可不论王小姐怎么挑逗,孙笛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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