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首发在立木的官微上,主旨便是通过田盟这件事,论述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陈律师表示,身为一名律师与当事人订立协议,并不仅仅是民事委托代理那么简单,而是更加类似于基于信托理论之上的信义关系。这个信义关系,最初源于英国的衡平法判例——被授信人同时也肩负更加严苛的责任,其中最主要的两项就是忠实义务与告知义务。在此基础上,又可外延扩大为不得利用客户的信任与资源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以及基于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客户可期待的利益最大化亲自作为。
文章本身写得很好,遣词造句有点翻译腔,一看就知道笔者一定苦读过从句套从句,逗号后面再来一个从句的英文普通法名著。当然,最为可贵的还是三观正,正得可以给桥梁工程师当水平尺用。
但问题也很明显——道理讲了一大堆,田盟诈骗案里最猛的料却一概没提,所有细节都说得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哪怕是余白这样的圈内人,看了两句也不想看了。
打呵欠,点赞,右划退出,大概所有人都是这样操作。以至于文章上线许久,留言评论的只有个位数,其中说得最多的还是他徒弟王清歌。
余白私底下跟唐宁玩笑,说这文章要是换了田盟来写,一定会很好看。先起一个抓人眼球的标题,比如:网红律师被控诈骗+泄露国家秘密!正文里耸动的用词一波接着一波,什么挖老底、爆照片,更是必须的。而陈锐这种段位,实在是差得太远了,这篇文章算得上是田盟出事之后全网最早的独家深度报道,却还不如去年法考之前“陈老师”线上出题答疑的人气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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