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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森是第一次在冰室里见到欢欢,欢欢不喜欢寒冷,秋天一到就穿得和爱斯基摩人似的,人家年方十八的少年恨不得冬天穿着衬衫牛仔裤出去秀身材,他就能裹一身,再不济也要裹一件风衣,他本身又是臭美的人,特别爱漂亮,所以冬天的衣服都尽量买花里胡哨的。
孩子的审美嘛,就是这样子,既然我要穿得多,那就要色彩鲜艳,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审美,潘森吐槽过他很多次,冬天就要穿偏冷偏沉一点的颜色显得有气质,花里花哨相当的村土风。
欢欢一个眼神都不给他,仍是花里胡哨的,他买的一些偏冷的色调欢欢不喜,极少穿过,异能者大多身体好,极少生病,身体免疫系统和人类不一样,生病,癌症几乎不会发生在异能者身上,就算异火族生活在云端之巅,属性为火,也不该那么畏惧寒冷。
比普通人都不如,他一直也没多想,如今进了冰室,刺骨的寒冷袭来,他多少理解欢欢了,这里太冷,施过咒语的冰室一片森冷,这种寒冷几乎要刺到骨头里,这里是欢欢度过一千年的地方。
是盛景囚禁他的地方。
这是欢欢童年和少年时光里,最重要场所,是他喜怒哀乐养成的地方,可他从未提及过,他们那么亲密,无话不谈,关于冰室,囚禁欢欢一次都不曾提过,仿佛他已经忘却了。
“欢儿?”潘森喊着欢欢的名字,站在冰封的欢欢面前,他已经被冰封了,头发和眉毛都结了冰,太疼了,他只能冰封住自己,抵抗毒素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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