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提出重新开启开中法之时, 朝廷上下又开始沸腾起来。
明洪武三年,因山西等边地急需军粮, 政府募商人输粮换取盐引, 凭引领盐运销于指定地区, 称为开中。洪武四年时, 制定中盐成为定例。
一开始的时候, 开中法为大明筹集军粮等事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这诚然是一桩好事,但是任何制度产生的时候都是先进的。而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个制度会逐渐被人钻了空子,变得腐朽。
开中法亦然如此。
到了后来,开中法日益成为了统治阶级的敛财工具。宗室、宦官、勋贵、文臣, 谁都想要咬上一口开中法这块大肥肉。纷纷奏讨盐引﹐转卖于盐商﹐从中牟利。
这一现象被时人称之为“占窝”。
这种现象破坏了开中制度﹐也严重影响了大明的财政收入。
因此在先帝朝叶尚书执掌户部时, 改开中旧制为商人以银代米,交纳于运司后解至太仓, 再分给各边。每引盐输银三四钱不等。
这一改制, 令太仓的银子多至百余万﹐国家的财政收入骤增。
但是这却是竭泽而渔的方法。这项制度施行之后, 商人无利可图。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哪个商人是不逐利的?
因此,这一制度最后导致泰半边地盐商举家内迁。自□□实行开中制度而形成的商屯迅速被破坏﹐边军粮食储备也因此大减。
其实在谢棠搞出来船引,并且得到了不错的成果后。内阁的阁老们就动了要恢复开中制度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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