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讨厌的。他在人前忍着不发声十几了,几乎成为本能,只有在欢欢面前,他才会松弛下来。
欢欢对他说,在她面前他不需掩饰自己,想发声就发声,咳嗽、打喷嚏、打哈欠、清嗓子……么行,不用顾虑,想模仿别人说话可以,她全部爱听。
她说完这些话后,骆静语的脸颊就埋了她的肩窝里,抚『摸』着她的肌肤,闻着她身上的香气,眼睛渐渐变得湿润。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听听欢欢的声音。
有个作家写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想,他并不需验三天有声界,他对别的声音无所谓,就只想听听欢欢的声音。
能听几秒钟行,他可以记辈子。
——
钱塘没有订婚风俗,骆静语还从未参加过订婚仪式,占喜说观礼的人没么讲究,就是作为女方亲属去捧个场,凑个人气而已。
骆静语穿上了那身新买的衬衫、装和皮鞋,头发上打了些发蜡,在房间里照镜子。
占喜站在他身边,对着镜子竖了个大拇指:“帅!”
骆静语也觉得自己挺帅的,见杜恒知那天这么穿还不太适应,现在习惯了些,想想自己十七了,的确是到了可以大胆穿正装的纪。
他是男人了呀,很棒很厉害的男人!
嘿嘿。
占喜和骆静语打车去大姨家,离目的地越来越近,骆静语多少感到了丝紧张。
幸好,欢欢直握着他的,可以很好地缓解他的不安。
大姨家到了,占喜下车后就发现人好多,院子外站着堆叔叔哥哥,地上摆着几挂鞭炮,大概是准新郎来了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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