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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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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交过朋友,但往往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对方就走掉了,这让他很沮丧。

亨利现在还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亚撒韦恩,哥谭首富之子,长相出众,武力值高,还听说他已经出过书了。

这么厉害的人真的要和我做朋友吗?

他胡思乱想着抬起头,一眼就看见人群中最受瞩目的那个人。

“他不会过来跟我说,之前都是逗你的,我才不想和你做朋友吧?”亨利看着脸上没什么表情的京墨,忍不住在心里揣测。

而京墨握紧自己的书包带子,那里面是自己交朋友的“终极武器”,没人不喜欢美食!

“你来这么早?”京墨没忍住问道:“你来多久了?”

亨利瑟缩的低下头:“没多久,也就10分钟。”

京墨“哇”了一声:“我以为我已经很早了呢。”

亨利不自在的转身,率先进入图书馆:“我们快点进去吧。”

然后两个人,一个看着高深的数学类书籍,一个拿出自己的小本子奋笔疾书。

整整两个小时,俩孩子连对视都没有……

从图书馆出来之后真是神清气爽,两人道别,分开。

“亨利!等等!”京墨追上亨利,把被自己遗忘的食盒交给他:“我都忘了带了吃的,你拿回家吃吧。”

然后不给亨利拒绝的机会就跑掉了,只留下亨利捧着食盒欲言又止。

两人就这么成为了朋友,正巧两个人都是一个班的。

课间,京墨身边一个女孩子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补妆,京墨和亨利也终于找到了相同的爱好,他们都喜欢音乐。

两个男孩子聊的正尽兴,京墨眼睛突然一疼。

他低下头揉了好几下才好。

看着手背上弧度优美的睫毛,京墨苦恼极了:“为什么我的睫毛老是掉啊!”

路过的女生闻言看了他一眼,撇到京墨手背上的睫毛,顿时柠檬精附体:“睫毛这么长,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京墨一只眼还红着,这还是开学以来,除了亨利第一个和他说话的同学,但此时他心情很平静。

“可是睫毛老是掉到眼睛里。”

女生双手支在桌面,俯下身仔细看着京墨的眼睛。

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一把小扇子,配上他乌黑清润的眼睛,看的人想吻上去。

“上帝为你打开一扇门就会给你关上一扇窗。而你被关上的窗就是掉睫毛。”女生只好这么安慰他。

但是京墨却很不满意:“你有镜子吗?”

女生疑惑的拿出镜子:“你要干嘛?”

京墨闭上一只眼,脑袋左右转转:“太长了,也没啥用啊。”

亨利科普:“睫毛很有用的。若有尘埃等异物碰到睫毛,眼睑会反射性地合上,以保护眼球不受外来的侵犯。有遮光,防止灰尘、异物、汗水进入眼内和对角膜、眼球进行保护的作用。睫毛还能防止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

京墨狡辩:“有风有灰尘的时候我可眯眼啊,遮光我有墨镜啊。”

亨利一想也是啊:“那这睫毛其实也无所谓啊。”

女孩要不是平时对自己的脸很在意,此时都要被这俩人说服了。

她眼睁睁的看着两个白痴拿着剪子把睫毛给剪了。

等京墨晚上回了家,阿福总是觉得自家小少爷哪里不太对,今天一看好像也没有之前那么好看了,但是具体说哪不一样了吧,他还真说不上来。

等到吃饭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坐在京墨的对面,一抬头,就看到原本如画的眉目好像少了点什么。

“京墨,你的睫毛呢?”布鲁斯问道。

“剪掉了。”京墨回答的特别坦然。

布鲁斯结合京墨幼儿园和小学的经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不会又被欺负了吧?

可是小傻子本人却笑呵呵的说:“睫毛也没什么用,还老掉扎我眼睛,我就直接剪了。”

布鲁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这傻孩子像谁?

第七十八章

布鲁斯简直要嫌弃死了京墨, 这么傻的儿子谁爱要谁拿走, 明明迪克他们很正常, 从来都没有过这种奇思妙想, 怎么京墨的想法就这么奇怪?

甚至他儿子还瞄上了他的睫毛!

布鲁斯晚上要夜巡,早上就起的晚, 京墨做好早饭来叫爸爸起床。

看着自家老爹纤长的睫毛,京墨悄悄拿起剪子……

结果被老爸一个擒拿手按在了床上。

等京墨出现在餐桌的时候,双眼通红还泛着泪花,委委屈屈可怜巴巴的站在餐桌边吃早餐。

而布鲁斯冷哼一声, 把才回家的迪克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京墨见到迪克特别做作的吸了下鼻子, 把哥哥的注意力引过来, 整个人诠释着可怜弱小又无助。

迪克的弟控并没有因为弟弟长大了而减轻, 反而越来越护崽, 当初京墨被校园暴力, 迪克二话不说开着警车就冲到学校狠狠的教训了一顿那些不良少年。

现在看见弟弟这么可怜的样子, 矛头直指自己的养父。

“墨墨都这么大了,你不能总打他屁股啊!”

布鲁斯真是有理说不清:“你先问问他要干什么?”

京墨吸了下鼻子:“我就是怕爸爸也掉睫毛, 想帮他剪了。”

此话一出,迪克才发现京墨的睫毛短了很多, 他张着嘴,却不知该说什么好。

最终发出一声响亮的“噗!”

这场家庭“战争”最终以父亲的威严胜利收场。

京墨就很不高兴, 他觉得自己已经是12岁的大人了, 还被爸爸打屁股, 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京墨表达不满的情绪是离家出走,当初因为爷爷奶奶挨骂他离家出走,因为爸爸受伤生气他离家出走,现在明明是关心爸爸还被打,他依然选择离家出走。

没被睫毛扎过眼睛的人不会理解那种难受。

他带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在离开家的时候还怕爸爸担心,特地留下了托尼斯塔克给他发信息的手机。

他虽然喜欢离家出走,但到底还是个贴心懂事的孩子,他渐渐长大,懂的了父亲的不容易,为了避免父亲过分担心,他离家出走总会若无其事的留下自己去向的信息。

布鲁斯在二楼看着小儿子蹑手蹑脚的把手机放在茶几上,还纠结了下要不要把信息界面打开,才气冲冲的离开家。

“该说他是任性还是懂事?”迪克靠在楼梯口,将弟弟的纠结尽收眼底,也正因为弟弟这样,他才会这么爱护他,这要是换成达米安和杰森,哪怕是相对来说让人省心的提姆,他都不会对他们这么上心。

门口的哈皮打开车门:“老板说为了庆祝你新书发售,斯塔克企业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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