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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兄弟情深,为弟报仇。
凶器:从邱军供述的地点精准打捞而出。
经检验,上面除了血迹,仅有邱军的指纹。
血迹,与第一案发现场,邱家小凉房地面发现的一致。
焚尸碎尸现场吻合,再加上嫌疑人的口供。
好像一切都没什么好说的,简直板上钉钉。
但即便到了这一步,周南仍将案子压在手里,没有移交的打算。
跟着老左在陈家集转悠了数日的万茜茜叹气,“师傅,老邱交代的这个捡到肇事司机的地方,一没监控,二没目击者的,实在没办法判断真假,周老师为什么这么执着,难道一日没法证实,一日便不结案吗?”
老左好笑道,“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你怎么就这么毛躁,侦查羁押期限那不是还早的很吗?这才查了多久?”
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限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还可以延长1个月,符合刑诉法第126条的,还能再延长俩月,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再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2+1+2+2=?
好吧也不用费劲去算,因为如果发现另有罪行的,还可以重新计算期限。
作为优秀毕业生,万茜茜自然非常清楚上述条款,但还是按捺不住心急,谁让这是她参与的第一起大案,而且还找到了突破口,成功让嫌疑人认罪了呢?
“可老师不是号称神探,案子都是分分钟必破...”,万茜茜叨咕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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