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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石重贵也会顾及吃相,即便是抢劫,也要尽量体面些。
比如,天福七年(942)11月,石重贵集团就在盐税上大做文章。
在唐朝,实行的政策是盐铁官营,即官府对食盐实行垄断经营,老百姓需要购买官府的高价盐。于是,私盐贩子应运而生,他们走私食盐,以极低的价格售卖,牟取暴利。
为了维护朝廷的盐利,各级地方政府都要承担缉拿私盐的任务。然而在暴利面前,总有人铤而走险,冒着被杀头的危险从事贩私盐这个行业,并且结成团伙,形成了具有武装力量的“盐帮”,其代表人物就是本书前文的一大主角——黄巢。
贩私盐屡禁不止,且缉私成本也降低了盐利。于是,朝廷转换思路,既然无法根除,那就共同开发、合作共赢,朝廷与盐帮和解,把官盐分包给盐帮,由盐帮解决“最后一公里”,而朝廷则默许了盐帮贩私盐的行径,大家都有钱赚,岂不美哉。
在石敬瑭时期,贩私盐的行为日益猖獗,官府的利润大幅下滑,于是,石敬瑭集团就想到一个妙招,干脆解除严禁,官府允许民间自由经营,但人民必须交盐税,“上户千文,下户二百,分为五等”。
其实跟“人头税”差不多,就是换个名目而已,全国上下,所有人都要交税,食盐则成为普通商品,自由交易。
现在朝廷为了敛财,下诏恢复盐禁,食盐仍由官府垄断经营,老百姓须花高价购买;同时,“食盐税”并没有随之撤销,朝廷等于双重征税,既要买我的高价盐,也要按人头交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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