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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温惜去哪里,莫笛就厚着脸皮去哪里。
莫笛笑了一下,喝了一口咖啡,“你还记得,我们初二的时候怎么成为朋友的吗?”
温惜自然是记得,“嗯,那个时候啊,你要跑一万米,但是生理期来了,我就帮你跑了,没有想到,我好心帮忙,却招来一个粘人精。”
那个时候的温惜倔强,有些孤僻,总是独来独往,在班里都是一个人,而莫笛就成为了她的朋友。
一转眼,都这么多年过去了。
莫笛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温惜,我明天要搬到司家了。”
她一拖再拖,最后妥协于江秋兰。
温惜瞳仁微变。
莫笛唇上有一抹苦笑,“我做错了一件事情。”
温惜伸手,握住了她的手指。
莫笛强忍住眼底的涩意,努力笑着,“我想,我以后不会做错的,温惜你知道吗?司聿衡,是一个很好的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他还是一种我自认为的错觉,但是,我不想伤害他,更不想成为伤害他的刽子手。”
但是江秋兰,捏死自己,捏死莫氏,跟捏死蚂蚁一样。
任何人面对这样的选择,都不会拒绝江秋兰。
晚上,两人决定去高中时的街道逛夜市。
这里的夜市很繁华,在高中的时候,周围的摊贩就很多,各种小吃都有,几乎是普通人晚上夜宵加餐的聚集处,一份小吃基本上都是十来块左右,也算是一大特色。
而正对着这个夜市的正北方,一栋高楼闪烁着奢侈靡丽的灯,那就是红万山,跟这里,又是一个天地,一次性消费没有万元以上,进不去红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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