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文章开头就引用一篇古文:
“名人广告在中国早已有之,《战国策。燕二》记载,“人有卖骏马者,比三旦立市,人莫之知,往见伯乐曰:臣有骏马,欲卖之,比三旦立于市,人莫与言,愿子还而视之,去而顾之,臣请献一朝之贡。”
伯乐乃还而视之,去而顾之,一旦而马价十倍。”
这意思是说:同样一匹马,在伯乐来看之前,市场上呆三天无人问之,而伯乐一看不仅卖了,而且价格多了十倍。
作者从一则古文开始,叙述广告这个看似舶来品实际确是本地货。
然后又对名人广告做出定义:是以影视、歌星体坛名将、社会名人等作为品牌代言人的一种广告表现形式,是一种借势营销策略,利用名人所具有的优势来推介产品,快速提升产品的知名度,促进产品的销售,实现快速营销的目的......
紧接着又提出名人广告的几个原则:
一、共生原则:名人广告中的名人要和品牌共生,相互依赖,互相依存。
二、冰山原则:如果把产品比作冰山,广告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消费者看到最多的是企业广告,给消费者印象最深刻的也是企业广告。但是在实际的消费中能感受到。在销售实践中冰山下面的如产品的质量等等,可能比冰山上面的广告起的作用更要大。
三、黑马原则:其实选择名人做广告就象香江人选择股票一样,你选择的股票可能是绩优股、可能是黑马股,也可能是潜在的垃圾股选择黑马股票,是企业的梦想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yuesekanshu.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