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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
阿术用单手勒住缰绳,那疾驰的马匹在地上兜了一圈便停下来。
前方,本该属于蒙军大营的地方,却是空空如也,只留下一地马粪。
再回头向西南方向望去,远处,巩昌城犹矗立在渭水河道边,城头上点点火光。
“大营呢?”
蒙古人是很容易聚合的,阿术领着五千兵士顺着马蹄、马粪以及各种大军留下的踪迹,向北又行了三十余里,找到了大军的驻地。
只搭了寥寥几个帐篷。
到处趴着马匹,兵士们野宿在地上,或趴在马背上睡觉。
早有探马望到五千骑奔来,几个千夫长迎上前,开口便直言不讳。
“大帅,我们不想跟着帖必烈打仗,他丢了黄金家族的脸。”
阿术问道:“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离开了一个月,没能及时支援,才让你们被一个快要腐烂的老头赶到这里来。”
“帖必烈是个懦夫,不配作为凉王阔端的儿子。”
“……”
骑兵避实就虚地撤退不要紧,但今日帖必烈逃跑时只顾着带上东面、北面的兵马,而西、南两个方向兵马他却是没再管。
要不是宋军兵力少……其实就算宋军兵力多也没什么,蒙骑只要不想打,跑还是能跑得掉的。
但帖必烈的表现确实不是能让蒙古勇士敬重的英雄。
此时诸将见阿术回来,不免抱怨不已。
帖必烈出了帐篷,也听到了这些,虽然很生气,但并未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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