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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使用灵界穿梭直接穿回了家里,准确的说是女朋友家里。
总之叶子沫不在,这个屋子的控制权都在他手上了,作为临时的传送点,很合适。
蒙娇娜和独角心省下了出差回来的机票钱,两人开开心心地离开了叶子沫的房子,还给林默留下了一点纪念品。
一瓶造型很卡哇伊的护手霜,招财猫的形象,很讨喜。
看起来像是独角心逛护肤品店购物时人家送的赠品。
林默将护手霜放到了林萱房间的床头柜上,当做是手信了。
要知道他这次去魔都除了去巫师学校之外,可是哪里都没去成,就相当于纯粹出了一次公差,不像是蒙娇娜和独角心,两个人估计逛街把腿都逛断了,才买了这么多东西。
真是任何年龄段的雌性生物,都喜欢逛街啊。
林默感叹了一句,他把背包放下,拿出了自己复制的盗版书,其实就品质而言,这和正版书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林默打了个响指,客厅里的灯自动打开了。
记忆力恢复的好处就是,患上了一种叫做懒癌的病。
无论多小的事,能用巫术解决的,林默都不会亲自动手。
空荡荡的客厅里,一切事物都开始自动行走。
扫帚在自己扫着地,咖啡机在自己泡咖啡,盗版书也在自动翻页。
林默坐在沙发上,泡好的咖啡飞到了他的手上,他喝了一口咖啡,继续找寻有用的知识。
撰写这本书的作家似乎是个偏执狂,固执地认为共生契约是一种世上最伟大、最复杂、最神秘的契约,认为人类不仅可以和魔鬼契约,还可以和先祖契约,还可以和外神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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