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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吃,替我谢谢李婶。”
李叔见她喜欢,咧开嘴笑了。
给出去之前,他还怕朱老板吃惯了好东西,瞧不上这豌豆黄呢。
小春说得没错,朱老板跟别的老板不一样,不搞狗眼看人低那套。
“我媳妇最擅长做这个,做了不少,朱老板喜欢吃,我明天再带一份来!”
朱茯苓就挺不好意思的。
她是真的觉得好吃,可总不能厚脸皮,免费吃别人这么多东西呀。
她瞧着李叔,若有所思。
“听说李叔之前是当兵的?”
“是啊,呆部队的,有一次出任务,伤了手臂就退役了。”
说着,他卷起右手臂的袖子,露出一道狰狞的伤疤。
从肩膀一直到手肘,很惊人。
可以想象,当时一定伤到见骨了。
难怪伤好之后,他右手臂动作就有点僵硬,是伤得太重,已经没法完全恢复了。
看着这道疤,朱茯苓突然吃不下豌豆黄了。
李叔赶忙把袖子扯下来,尴尬道:“对不住,我没有要吓朱老板的意思。”
他以为这疤太丑太吓人,把朱茯苓给吓没胃口了。
朱茯苓是吓我一跳,但并不觉得丑,反而肃然起敬。
后世有句话说得好,我们不是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而是生在一个和平的国家。
而这个国家的和平,是军-人们真刀实枪捍卫出来的。
她对军-人有天然的敬意。
李叔身上的疤痕对她来说并不丑陋,反而让人心生敬畏。
她看了看李叔送给她的豌豆黄,沉默了一下,突然问:“李叔,你是不是有个女儿在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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