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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渐褪去,太阳从地平线缓缓升起,当第一道阳光划破夜空,长孙也睁开了眼,这是多年的习惯,是前世带到今生的习惯。
长孙看看还在身边的熟睡的初黎,轻手轻脚的起身,简单洗漱之后,开始生火做饭,拮据的生活让两个人几乎吃不上东西,拿出来不知道多久前的馒头热了热,把只有拇指大小的腌肉切了一小块,简单的吃两口,然后给初黎留了一些放到桌上,留下一张纸条,告诉初黎自己去散步了,让她起来自己吃饭,长孙便出门了。
时间尚早,街上的人并不多,晨跑是长孙在前世时养成的习惯,但现在孱弱的身体让长孙并没有体力跑步。
是的,此时的长孙已经不是三天前的长孙,或者说此时的长孙身体里住着破碎的常岁。
长孙回忆着自己的前世,前世自己名叫常岁,是个孤儿,还在襁褓时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院长给自己取名常岁,简单朴实,就是希望当时孱弱的婴儿能挺过来。
常岁十八岁离开孤儿院,进了部队当兵,摸爬滚打十余年,更是在特种兵部队锻炼了五年,最终因为性格孤僻,行事独断,不得不脱下军装离开部队。
离开部队后,常岁固执的拒绝了单位安排的工作,执意下海经商,经历了不断的失败,最终常岁竟在商界杀出一条血路,缔造了一段传奇的商业神话。
就在人们都在为这位传奇人士惊叹时,这位年轻有为的企业董事,却在自己一手创办的商业帝国跳楼自杀,年仅三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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