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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不怀疑的时候觉得顺理成章,但一旦怀疑起来,就能找出千万处不对。
首先,那个盲人律师马特带来的刺身,其实已经完全够这几个人吃了,哪怕是当成主菜都能吃饱,更别提史蒂夫和杰森还带来了大量的肉类。
在这种情况下,在洛杉矶最堵的时候,席勒还是要开着车,千里迢迢的去超市买食材做饭,显得有些太过刻意了。
他和马特明显是早就约好了的,不可能不知道马特会带来足够的食材,而且刺身是越放越不新鲜,又是去买食材,又是起锅烧油做饭,耽误的时间太多了,可不像是真正爱好者会做的。
而且,也是最重要的,席勒做的粤菜其实不怎么好吃,至少跟他们现在吃的这一家完全没法比。
非要说的话,席勒炒的那几个菜吃起来都是一股甜甜的酱油味,不说难吃,但是也称不上惊艳。
如果提姆根本没吃过这家的菜,那他可能会觉得挺好的,事实上,前天晚上他就是这么想的,因为没吃过正宗的,所以觉得席勒做的那个也不错。
但是今天一吃,就觉出不对来了。
当然,也不是说席勒就不能是个烂厨子,光会吃不会做,但是提姆仔细想了想,前天晚上席勒自己都没怎么吃自己做的菜,他是知道这菜不好吃的,那他为什么要做呢?
显然是为了骗人。
这是一套连环骗局,买食材的路上,席勒还特意强调过自己口味清淡,还谈到曾经有一家餐馆因为换了人他就不爱去了,特意强调出他对菜品口味的偏好和他的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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