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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深前世,在瓜迪奥拉那本自传【胜利的另一种道路】里,看到过这样一段。
弗格森告诉过瓜迪奥拉一句话,执教一支球队,最好不要超过四年。
也许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会嗤之以鼻。
卧槽,弗格森这老小子不厚道,自己执教了曼联这么多年,却唆使人家瓜迪奥拉别执教超过四年,这不离谱吗?
其实,这个是真冤枉了弗格森。
弗格森这句话在高深的理解里,真正的意思应该是,一批球员在一起踢球,最好别超过四年。
这种说法其实不仅仅是球队里有,在企业管理里也有这种说法。
新鲜感。
当你在同一个岗位里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年,就算你业务能力很娴熟了,都会缺乏新鲜感,这会导致工作缺乏激情,只是一味地机械重复。
一个人是如此,一群人就更是如此。
最后体现在一支球队里,就是整支球队会莫名其妙地不对劲。
球员明明还是那群球员,战术也还是那套战术,但球队的整体表现就是在不停地下滑。
人们会找出一大堆的理由,例如什么身体透支,什么球员失去了饥渴和荣誉感之类的。
但就是没有办法去改变它。
在这种情况下,球队一般就是两种选择,重组或换帅。
例如,克洛普的多特蒙德。
很多人都认为,导致克洛普下课的那个赛季,是因为之前克洛普的战术严重透支了多特蒙德球员的身体,这当然不能说没有这方面的因素,但这也是一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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