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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近代虽然提倡自由恋爱,没必要再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无论是在大城市还是在农村,都不乏媒人的身影。
这主要原因自然是市场需要。
在百梁县这边的农村,基本上每条村都会有一两位职业媒人,而长期兼职以及那些心血来潮给亲戚朋友撮合一下的媒人就更多了!
俗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媒人多了自然也会出现一些害群之马。
青河村的媒人王婶,她从入行做媒人开始,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赚媒人钱。为了顺利赚到丰厚的媒人钱,王婶是没有什么职业道德可言的。
同村的小伙子,她倒是不怎么敢坑,毕竟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真若把人坑惨了她也麻烦。但若是其它村甚至是其它乡镇的小伙子,王婶坑起来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比如说去年春节期间,王婶就曾撮合过这样一桩婚姻,那就是把一个拥有三个孩子的女人介绍给人家一个头婚男人。
这介绍原本没什么问题,只要把双方的情况说清楚,人家若是愿意接受,那不管最后人家过得幸不幸福,都不关你媒人的事。
可王婶为了拿到丰厚的媒人钱,直接睁眼说瞎说,把那有三个娃的女人说成是没有生养过的离婚女人,然后瞒天过海的把这桩婚事给撮合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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