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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眼下,于苏身为第一个走进宋兴林的心坎,被他不惜用命呵护的人,宋兴林对于苏的好简直令人发指。
吃兔肉,美其名是让于苏吃小的,可在于苏吃完之前,他捧着自己手里那只大的,始终傻乎乎的等着没开动的意思。
直到于苏把手里这只兔子身上的好肉都干光了,干饭人吝啬的要向兔子脚,兔脑子,这些筋头巴脑没啥肉的地方发起进攻时,宋兴林眼明手快的一把夺过于苏手里干剩下的骨头架,把自己手里丰满喷香的肉往于苏手里塞。
一边塞,他还一边傻呵呵的催,“鱼鱼我这个肉多,你吃,你吃。”。
竟是一副傻乎乎的,要守着她吃的模样,于苏也是醉了。
“小哥哥,我们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更何况我还想喝鸡汤,想尝尝你烤的泥巴蛋蛋呢,现在还吃兔子的话,我就吃不下那些个啦。”
宋兴林想想也是,这才罢手,自己三两口把筋头巴脑的干光后,忙把大兔子往渐渐熄灭的火堆上一架,自己则是赶紧伺候自家的小祖宗继续干饭。
竹筒端过来,叮嘱于苏小心烫;
泥巴蛋蛋扒拉出来,棍子拍打干净泥土灰尘,忍着烫手的捡到干净的叶子上递到于苏手里;
宋兴林这才得空去吃自己的。
干饭苏嘴巴壮又好吃,肚子却始终就那么大。
吃了几乎一整只小兔子,竹筒里半只并不大的炖鸡啃了一小半,再喝了都不到小半竹筒的鸡汤后,她小肚皮都快撑破了,只能望着香喷喷的蛋蛋望而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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