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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归玩,闹归闹,刘彻也不是个只知道打仗而不识五谷的帝王。
“谷物脱壳本就困难不说,还费时费力,一农妇本就需要将半天的时间用在脱壳上面才能够满足一家人一日所需,这小麦虽然口感不错,可塑性也更强,但外壳坚硬,若是处理不干净的话,吃起来反倒不如粟米,再说这小麦的产量也很一般!”刘彻没好气的摇了摇头。
真当先辈们都是傻子不成?
在选择粮食的种类的时候,他们看的可不仅仅只是口感,最重要的还有产量。
小麦的口感不行,不容易消化,产量上还没有什么优势,在这么多缺点下,先辈们凭什么选择小麦?
现在刘破奴倒是做出了一些改进,让小麦吃起来的口感发生了变化,可那又如何?
谁家会为了这点口感的变化就专门分出来一个人去负责脱壳?
妇女就不是劳动力了是吧?
“小麦脱壳并不需要太多的人力就能做到,可以用水来带动石磨,而且不需要天天都去磨面,一户一次可以磨上百十斤的,足够一家吃上一个月的了,而磨百十斤面的时间甚至连半天都用不了。”
“至于产量的问题,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单论一季的产量的话,刚开始的时候可能的确不如粟米等农作物,但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冬小麦的原因,将种植的时间错开,这样的话中间便会有大约四到五个月左右的空隙,利用这段空隙时间来更重一些别的农作物来弥补产量的不足。”刘破奴呵呵一笑,一脸澹定的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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