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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
犯罪嫌疑人包文星双手被锁在审讯椅上,身体也被束缚带捆在椅背,但他依旧用眼神挑衅着对面的民警,只是闭口不言,一句话不说。
对他的束缚,更多的是怕他情绪激动。
这种事情,在外人看来出现的很少,但在警察看来,就是经常会遇到的。尤其是一些常犯事的罪犯,常常通过自残的行为,尝试躲避惩罚。
令审讯民警没想到的是,包文星的情绪非常稳定,反而是用眼神挑衅民警,自己保持沉默,且能抵抗得住民警的语言攻势。
“你要知道,就算你不说话,我们也可以零口供判你的。”审讯民警调整了一下,表情开始变的严肃起来。
犯罪嫌疑人不说话怎么办?那就跟他讲道理。
讲道理,摆证据,甚至可以故意说点刺激犯罪嫌疑人的话……
在某些特别讲究沉默权的国家,如果犯罪嫌疑人要求律师或者要求行使缄默权的时候,警察是不允许继续审问的,只能等律师到达了以后,再继续审问。
但在国内,犯罪嫌疑人不说话,民警固然不能强迫你说话,但民警说话,是不受影响的。
审讯民警干脆坐到包文星对面,开始给他慢悠悠的讲政策,说法律。
这种一对一甚至二对一的普法行为,包文星想不听都不行。
随着时间的推进,他眼神中的挑衅,也渐渐的变成了茫然。不是那种连上一早晨高数课的茫然,更像是连上了一天马哲课的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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