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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崇山峻岭处的英军皇家重坦克营驻扎阵地中的范伦·福克斯,此刻的心情并不美妙。
作为刚刚到达的增援部队随地记者兼高级上尉军官,他一来到这儿,就发现了环境比自己想象的要差的多。
“该死的!哈维,幸亏我带了朗姆酒。这见鬼的天气,我们该怎么生活下去?那些美国人为什么要非要打这里,真是难以想象!”
范伦上尉坐在帐篷里的羊毛毯坐垫上,一边喝着杯中的酒,一边在发着牢骚。
英国人讲究排场,战时酒吧是用“帐篷”临时搭建。
哪怕是在这风雪山间,帐篷里仍然用灯火照得通明,甚至摆起了酒吧柜。
如果徐青在这,就以他后世角度来看,也很难想象这帮爱面子的英国佬,是怎样把如此笨重无用的的长柜家具运到了朝鲜。
而且仅仅是为了能够有仪式感的喝酒。
“放心好了,联合盟军不是正在搞竞赛,看谁先到鸦绿江边吗?那是北朝鲜和中国人的边界,这个分裂的国土即将获得统一,我们只要按部就班做就行了,这里的仗很快就要打完了。”
他的对面坐着的是莫里斯·哈维上尉,一个他的同僚。
范伦却直摇头:“第一枪都开不着,为什么要我们赶着来开最后一枪?我真想回伦敦,才来第一天,我就已经开始想念家乡的美酒……”
“别说这个了,你带了多少种酒?”
“朗姆酒,棕榈酒,还有一箱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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