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是干这行的,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他不但对国内的文物保护法倒背如流,就是国外的考古相关法律,也是知之甚深,两相对比这么一解释,倒是让庄睿听出了兴头。
要说咱们国家的文物保护法,法规倒是挺严厉的,只要是地下的物件,都是归于国家所有,但是执行起来,很是有点形同虚设的味道。
打个比方说,如果您哪天心血来潮了,扛把镐头,拎把铁锨,窜到田垄地头撒丫子开挖,就算刨出个银镏子、金元宝、玉如意什么玩意的,对不起,那是要上缴国家的。
当然,没人傻的会去上缴,这年头社会上流传的“要想富,去挖墓,一夜变成万元户”的说法,说的就是那些刨到东西塞自个儿腰包里的。
只要干上一炮不露馅,就能咸鱼翻身,就能土包子开花,就能盖楼置车养二奶姘小三勾搭小四了,这么大的利益,哪个不眼红啊?
所以国内盗墓猖獗,国人更是知法犯法地挖,明知故犯地挖,顶风作案地挖,抓不着就没白挖,你执法不力我就往死了挖,盗墓已经形成了产业链。
但是在国外不同,考古发掘这样的事情,国家可以做,民间基金会也能干,私营考古公司申请后,同样能开挖。
就是私人兴致来了,把自己搞成业余考古爱好者,寻摸一块地申请后,没事就挖几锄头,也不是不行。
在英国就有这么一件事,一个快70岁的老头,不知道那天脑筋不对了,开始干起了专业考古,还将其当成了工作,一周挖三天,每天挖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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