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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觉得自己天生是浪子,血里有风,停不下来。
直到他遇见个女人,便觉得看见了自己的一生,不愿再走下去。
帕奇见到了塔妮丝,就觉得自己该为这位夫人做些什么。
那天看见赵肆的不止有帕奇,还有艾薇儿。
可是艾薇儿躲得远远的,没有冒冒失失的走过去与赵肆相认。
她知道自己不会认错人。那好歹也是救命恩人不是。
赵肆的身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是有点傻气的那张脸,还是那样。
艾薇儿有想过,拦下那个男人的马,然后对他说:“嗨,你还记得我吗?”
可是思来想去,想不出来后面该说什么。
不管赵肆记不记得她,都没那么重要。
记得能怎么样?
不记得又能怎么样?
难道因为记得,所以她就能要求赵肆给她提供好生活吗?
如果是这样,那她当初没必要逃婚,好好地接受一切就好了。
再者说,现在混得也不好,看着跟个病秧子似的,见以前的熟人总觉得脸上挂不住。
就好像曾经明明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却落魄成了乞丐,上门乞讨还正好遇到了曾经的朋友一样。
人但凡还有点自尊心,这场面都是种折磨。
与其为难别人,难为自己,那还不如不相见呢——交情浅。
综上所述,艾薇儿躲开了,赵肆也不会知道曾经那个举着赫芬尖塔剑,后来又假死逃婚的女孩,就住在这座城中。
赵肆只是带着人返回了观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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