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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烈是个武夫,想是常年习武,他的肤色相当黝黑。
但饶是如此,李佑还是很轻松地看出,秦烈的手臂上,留下了一道铜钱大小的疤痕。
那疤痕颜色偏暗,即便在其黝黑的手臂上,也格外显眼。
李佑看得惊讶不已:“这就是那飞虫叮咬所留的疤痕?”
秦烈点点头:“那飞虫相当了得,咬得人酸疼不已。被咬后没过多久,我手臂上就肿了起来,待肿胀褪去,便留下这疤痕了。”
“竟有此厉害的毒物!”李佑唏嘘道。
那秦烈倒是轻笑:“说是毒物,倒也夸张了些。事实上,那东西咬人的确疼痛,但也绝非完全不能忍受……”
顿了一顿,他又继续道:“至少对咱们这样的粗莽汉子,那疼痛倒不甚要紧。卑职当时不过没留心提防,否则只消刻意忍耐,就绝不会惊动那巡逻的匪寇了。”
“原来如此……”李佑沉吟着,“那依你所说,倘若让你再一次深入扶风岭,你就有机会避开巡逻,隐藏形迹?”
这一点极是重要,那匪寇在扶风岭中安排了大量人手巡逻。
若不能深入其中,将这些巡防人员搞定,那剿匪之事更无从下手了。
而要想解决那些外围岗哨,硬碰硬显然不是好办法——敌人可仰仗对地形的了解,分散打起游击。
最好的法子,还是让秦烈这样的高手,潜入其中,逐个击破。
秦烈想了一想:“只要提前有了提防,不怕那飞虫叮咬,想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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