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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识字也就是刚刚被扫盲的水平,更别说写了。
陶理涂涂改改,写得非常艰难,但还是在用力写着,力透纸背。
陶晚收到的电报有三百多字,陶理花了几十块钱好不心疼,把那天的事情完完整整说了一遍。
陶理一直喜欢去厂子旁边的饭店吃饭,那天午休结束回来,遇见王爱娣被一群混混追赶,他出手相救,喝退了那些混混,也和王爱娣有了肢体接触。
王爱娣的工服外套不知道被扔在哪了,身上穿了件掉了个扣子的衬衫,陶理就把外套给了王爱娣。
后来王爱娣把外套洗干净了还给他,陶理也没把事放在心上。
陶理还提到,每次和王爱娣说起初次相遇的事情,王爱娣总是支支吾吾,原以为她是不好意思,现在想来也许是心虚作祟。
陶晚将电报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最终落到了那些小混混身上。
这种人,最好用钱收买了。
而且按照当时的社会形式,附近有几个这样的混混应该是出了名的,很好打听。
如果王爱娣真的买通混混帮忙,那只要找到这些混混,就能用钱从他们嘴里撬出当年的真相。
陶晚早就有这件事不好解决的觉悟,如今一环扣一环,线索总是不断,对她而言就算繁琐些也值得了。
可是苦了陶理,他在病床上又上了火,满口是疮却无能为力。
尹青柏很替陶晚高兴,让她不用管了,小混混的事情由他出面去查,陶晚毕竟是个女孩子,打听混混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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