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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来首,贫民窟甚至比其他地方更需要娱乐。
因为通过娱乐,可以放浪形骸地麻醉自己。
当然,即便是贫民区中的夜总会,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的。
因为贫民区内,也分阶级。
李笑非坐在距离主舞台最近的一个升降卡座上,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清水。
夜总会当然是有酒的。
但他不喜欢喝。
还有什么能够比在这混乱驳杂的环境中,喝一口清澈透骨的水,更有趣更装逼的事情呢?
宽敞的卡座足以容纳二十人。
但此时却只坐着一个李笑非。
显得空荡荡。
并没有其他人坐过来。
就连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寻觅猎物的美貌少女,那些身经百战活跃气氛的‘小蜜蜂,,也都不敢轻易地凑过来。
无数双好奇的目光,注视着卡座。
因为这个卡座,是整个‘御宫,夜总会的座王。
能够坐在这里的人,必定是东区大名鼎鼎的人物,不但实力强,还得势力大。
「这是从哪里来的野小子?」
「他要倒霉了。」
「谁不知道,座王是海沙帮秦副帮主的专属座位。」
「我记得,上次还是半年前,有个外面来的小官二代,不知死活非要坐在那里,然后整个人就没了。」
「是啊,据说不到十分钟,就有人发现,御宫外面的一条野狗,叼着这个官二代的脑袋啃。」
「那今天是怎么回事?」
「谁让这小子坐上去的?」
「又是一个不知死活的倒霉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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