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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卢昌华加班加点的生产蓝精灵,满足市场需求的时候。
公司法通过了。
明年七月一号实施。
这下全国的私营企业炸了锅了。
自己创办的企业要重新登记。
可当初挂靠的婆婆不乐意了。
咋滴?翅膀硬了?跑了你个卖切糕的!
一时间,挂靠企业与老东家闹得不亦乐乎。
其实,早在八八年的时候,就有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要知道,就在九三年,社会上大多数人还对私营企业有偏见呢,更何况是那时候。
改革开发以来,很多聪明人就找关系挂靠在各种国营单位之下,成立了集体性质或者国营性质的企业。
主要是为了做业务方便。
在八十年代,这样的挂靠单位,打着国营企业的招牌,确实是捞到了改革初期的红利。
赚的盆满钵满。
这样的企业被称为带帽企业。就是脑袋上带着红帽子。
后来,企业越做越大,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后,这样的企业就面临这样一个现实问题,这个企业到底是谁的?
谁才是这个企业的主人。
再加上公司法的出台,更是刺激了企业创始人要掰扯清楚的决心。
于是各地就上演了这种摘帽子事件。
有的给点钱,婆家也就放手了。
有的给钱都不行,婆家想要全部。
于是就开始打官司了。
其实,这种摘帽子行为,在九十年代初就有了,只是当时还不是很普遍。
可在九三年的时候,这就成了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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