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这几日是真的不太平,继鄂州的几位高官之后,一些鄂州富商也遇到了麻烦。
他们这些年来,打通了上下渠道,收买官员,放在官库中用来登记交税的货物,只记为总量的一半或者更少,便能少交至少一半的商税。
这次被京师来的大官当场查出问题,清点完官库中的货物,与货单对比之下,他们的伎俩便无所遁形。
被发现偷税漏税不要紧,京中来的官员对他们,不会像对鄂州刺史和别驾那样,被戴上脚镣手镣,关在囚车里押送京师问罪。
只要他们将欠下的税款以及罚银交齐,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但想要交齐这些银子也不容易,按照陈国律法,商人逃税,以五倍税银罚之,而官府又给他们定下了一次交齐五年的规矩,这是强制施行的,即便是和官府勾结不足五年的商人,也得捏着鼻子认了。
不服律法的下场就是抄家,于刺史等人就是前车之鉴,没有人想走他们的老路。
不过,让他们不理解的是,官府只要银子,不要银票,显而易见,银票要比银两容易携带多了。
上面的命令,不容商量,要银子他们就得给银子。
一时间,鄂州涉事的商人,四处筹集银两,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一些罚银数额巨大,又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银子的,甚至愿意用足额的银票换取不足额的银两,宁愿承受一些损失,也要在三日之内,将银子筹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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