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汉亭走遍天涯海角,见过不少风景,这时已经是秋季,他已经在一处深山结庐,过上了躬耕田野的生活,每天不是打鱼就是下田,倒是变得更加农夫气了。
这是一个小村庄,只见放眼都是田野,金黄金黄的,已经到了丰收的季节。
一个穿着青衫的少年走在田埂上,手里提着一尾草鱼,是他从河里钓来的,他穿着一双草鞋,有条不紊的走着,头上戴着一个斗笠,像极了一个农人。
青山门的江叟正好在这里经过,他站在一处高坡上观望,发觉了这个带斗笠的少年,他唤道:“少年留步。”
斗笠少年停下脚步,回头来看。
“呵呵,少年,我们可有见过,好是面熟啊。”
“是你!”少年很是确定。
少年就是杨汉亭,他虽然多年不见江叟,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杨少侠,真的是你?幸会,幸会,有缘,有缘。”
江叟已经有些须发花白,不是当年的他了。
杨汉亭俯视着他,因为他比江叟高一些,不得不这样。
“确实有些蹊跷,你怎么在这?”
江叟见了他自然拱手微笑,唯唯诺诺的,好像杨汉亭在他看来,真的很不一样,是个很值得尊敬的青年。
江叟一路跟随杨汉亭来到他的屋舍,那是一个建在山底的竹屋,附近都是一小片竹林。
杨汉亭炖了一锅鱼汤,拿了一瓶酒,二人开始聊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有这么鲜的鱼汤,江某真是有口福,唉?记得第一次,咱们见面,你就请我吃烧烤,你可真是懂江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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