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宋二郎看腿的那大夫,一听去县衙看诊,抱着药箱屁颠赶来,拿出看家本领,药用最好,正骨无比仔细。诊毕,老大夫说:“顶多半个月,这腿就能动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宋海棠压根不信,提醒老大夫:“你昨天还说要一个月呢。”
老大夫说:“我换了药方,现在的药比先头的贵两倍。你们现在住县衙,省了一个月的房租钱,拿来买药,也差不多了多少。半个月能动了,但是下地走动,还要养伤三个月,能养半年,最好不过。”
贵两倍,岂不是将第二批柿饼的钱也要走了?那可是她手里最后的余粮啊!
如此说来,不管什么年代生大病,都等于要命。
不治,要命;治,要钱,等于要命。
宋海棠决定去找顾遥谈谈。先前,她是搭把手做饭,顾家提供住所,还管父女俩一日三餐,很是地道。这会儿,她手中银钱不凑手,又全接了顾家的一日三餐,要个几百钱的工钱,不过分。过分也只能当不过分,谁叫她没钱呢,谁叫她还要养妹妹呢。
前院,寒香却说:“姑娘跟老爷、孟三爷去稻田了,还不带我。”
“阮家庄的稻子下田半个月了,他们这会儿去稻田做什么?”
原本郁闷的寒香,叫她逗乐,因道:“不是那个稻田呢。我说的稻田,是县衙东北的那条河,从海子河出来的水,连着前头的太液池。”
“去玩了?还没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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