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短短二十多分钟的时间,我经历了一般人都没能遇上的事,这种奇特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方式,恐怕很少有人会感受到,这就是青春的懵懂,即使到了现在,二十多岁的我,还是有些小男孩的情结,时至今日,闭上眼,仿佛那最美的初遇依旧在眼前出现。
那是体育馆结束后的后天,我坐在位子上,我那时坐在第二组,林熙坐在第三组,我看了林熙一眼,然后看起了书,但其实书里讲的我都没怎么看,脑子里面都是那件事,那场雨,那句话,那个人!
总会有那么一个场景,普通又常见,但是就是忘不掉,仿佛随时都在经历。
“倾权,给。”我猛地抬头,对上了林熙的眼睛,很美,很大,那时,对林熙的相貌只有美这个字了,我接过本子,那是作业,我点了点头,林熙也没有说什么。我大概是害羞吧,总喜欢被动的我,恐怕很难会自己提出这个难以启齿的问题,所谓早恋,就是这个感觉吗?我觉得,起码是那时。
我开始减肥,而且是无意间,饭少吃,周末跑步,打球,在睡前做俯卧撑,很快,仅仅三个月的时间我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你喜欢上了一个人,恐怕你就会因此想要让自己变得完美,达到配得上她,心里想的,全是她。
因为打球,我认识了孟华,孟华是个很好的对手,所谓对手,不仅是与你竞争,也有和你一起拼搏的意思,孟华很帅,真的是帅的,我敢打包票,班上百分之八十的女生都喜欢孟华,而我却觉得林熙不会,因为我相信了林熙的话,那句我喜欢你,是我平生第一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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