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的行书十分规整,却又有一种霸道潇洒的感觉。
李毓林看她一路往下写,不住地点头。
直到沈秋华写出最后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后,李毓林才开口,“沈小姐果然厉害!这一笔字实在太难得了。”他的眼睛里都是星星。
沈秋华放下笔,改用了羊毫提字。之后拿出自己的印章,在提字下面盖上自己的章,这才后退一步,把空间留给乔玉初和李毓林。
“好字啊!好字!”李毓林低头恨不得贴近宣纸去细细地看。
“李哥,这次信了吧?秋华是真的这么厉害。”乔玉初这个书法圈子里的新人,觉得自己找到了个很牛的靠山,骄傲得很。
“乔哥,李先生,你们过誉了。我的字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并不算好。”这话是当年沈家老爷子对她说的。沈父说她的字终究时间尚短,不足以成名成家。可惜她没有更多的时间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唯有入宫之后勤加苦练而已。
“秋华,你就是谦虚。”乔玉初美滋滋看着桌子上的字,像个小孩子看到了自己心仪的玩具一样。他身后的石头上前小声道:“哥,半夜了。你不睡沈小姐还是要睡的。女人熬夜对皮肤不好。”
乔玉初一听立刻道:“秋华,我让石头送你们回去。这盒紫琼霜你一定要带回去。我一共就得了两盒,我们一人一盒。”
沈秋华并不客气,直接让杨琼收了。转身看到李毓林还在低头看着那幅字,不觉笑道:“李先生,如蒙不弃,我愿意写一幅字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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