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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道理余雨是能够想明白,也能够理解,可是她就是觉得不舒服。
这哪有盗窃的行为会不受到相应的惩罚的?
非得要说这些内容本身就不受待见,但是这些内容始终是合法的存在啊。
那些看法,不过是公众处于某些特定的情况,而有的偏见。
想起这些,余雨也反应了过来。
这林朝风跟老记偶尔有说起过这相关的问题,林朝风对于这事情是另有看法的,用林朝风的话来说,那些所谓的不好的看法,其实就是公众对于这件事物的偏见。
这偏见的由来,其实都是一些强加之罪。
要说网络游戏真的就跟很多人所说的那样,它是网络毒品,那为什么它还会存在呢?
只能说,在相关方面,是没有一个合理的规划而已。
余雨说道:“话虽然是如此说,但是我觉得那些行为总应该会有相关的手段进行限制的吧。”
林朝风说道:“有的,只是情况会比较特殊。”
“事实上这种行为放到其他事情上边,只不过是公众的说法会得到改变,比如说一些文学上边的事情,这种行为就是抄袭跟剽窃什么的,如果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性质的话,那么自然会得到舆论的支持。”
“但事实上哪怕能够得到舆论的支持,这事情要解决起来还是十分的困难,这其中你得考究受害者本身的条件,比如他自身的名望跟实际条件等等,如果这些不支持的话,其实也就是一个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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