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箫挂在同一边。
我这一次破碎虚空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同。
我带了钱。
金子。
因为我发现我不管去到哪个世界,最值钱的总是金子,我从来没见过金子不能当钱花的世界。
因此我也比哪一次都要平静。
曲英小姑娘说过,兜里有钱和手里有剑的感觉是一样的,都会让人很有底气。
我不用剑,但明白她的意思。
我现在就很有底气。
我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江湖上走了十几天,发觉这里是个太平世道。
世道越太平,江湖越乱。
七大剑派,四大世家,另有各大江湖组织分薄地盘,百姓除了要给官府交税,还得给各地的“老大”交钱。
这本来是跟我没有关系的,如果不是我在吃饭的时候遇到几个地痞流氓闹事,威胁老板交出三成的收入,并且在老板腿脚不便走得慢了一点的时候,一脚踹翻了我的饭桌。
一共六菜两汤,还带一壶夏日解暑的乌梅茶。
我看向那几个地痞,见他们并没有赔偿的意思,于是只好站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双筷子。
我问从里间拿了钱急急忙忙出来的掌柜,“这些人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组织?”
掌柜呐呐地说道:“客、客人,你快走吧……”
可惜他的话说得比较迟,领头的地痞已经夺了他手里的钱袋子,一把推开他,照着我走来,眼睛直盯着我腰间的玉箫,选择性地忽略了我同样挂在腰间的血河神剑。
他一边走,一边还嚷道:“你这个丫头是外地人,外地人来了都给我们大老板交进城费!大爷开恩,可以让你拿这玩意抵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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