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镇子民风淳朴,就想住些日子。他活着这几千年,没过过这样差米油盐的日子,他想尝试一下。
他细数了自己会做的事,会写字,给人代写一封书信得三个五个的大钱,不够租房子的。会画画,可是没有颜料和笔墨,再说就是有了,卖不卖的出去也是个问题。会弹琴,这里没人听,都忙着干活呢……。
他掰着手指头数了半日,终于决定卖酒,这个是他跟曲叟学的,自认为有几分把握。便使了法术在一个大户的家里借了些银子,开了这个酒馆。
镇子里的人听说开了酒馆,都跑来看热闹,这个送几个鸡蛋,那个送一条肉,繁季请他们喝酒,这一来二去的也就熟识了。
他这酒馆的结构和镇上所有的房子一样,都是前面开铺面后面是住家,他白日里在前面买酒,后院便是酿酒和起居之所。
鸣玉看着他收拾的差不多了,便跳到了他怀里,让他抱着去了后院。他现在是一步也不自己走,全由繁季抱着。繁季对此一点意见也没有。
前院的房子是两层的青砖小瓦的楼房,后院是一座三间的起脊的青砖瓦房,打扫的干净整洁。当日繁季打扫的时候着实吓了七叶一跳。
这院子是这一带有名的鬼宅,听说是闹鬼,可是没人见过,镇上的人过的也很祥和,没有一丝闹鬼的迹象。繁季当初要买是因为这个房子的价钱便宜,而且因为闹鬼的说法,这里比较僻静,不但地势好,房子看着也让他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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