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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原则这东西,不适合为月薪疲于奔命的穷人。
虽然帅哥跟老板一样很渣,但赚人渣的钱,等于劫富济贫,为生活做贡献。
不知道是帅哥出了更合适的价格,还是老板急于出手这套凶宅,他竟然破天荒的答应了这位买家,也就是殷先生提出的买房条件。
关于房屋的设计和装修,财大气粗的殷先生说了,完全可以依着她的喜好来。至于她所提出的质疑,殷先生则以一句:“我和我家夫人都不太懂这个,既然都不懂,不妨就让你试试。大不了,重新拆了再装就是。至于我答应支付给你的薪酬,你放心,一分都不会少。”
签了装修合同,拿到预付定金,刑如意当真下功夫研究其室内装修来了。
用她的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既然看在钱的面子上应下了这门差事,好赖得给人家整得差不多是不是。
因为不懂,因为想拿钱拿的心安理得,也因为老板的这套房子距离她那个小窝实在太远,更因为她手上正好有这套房子的钥匙,而这房子里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刑如意思前想后,决定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暂时的住到房子里来。
好在,那位买房的殷先生另有住处,一时半会儿的倒也不用担心尴尬。
接管房子的第一天,殷先生就把预付款和一部分装修款打到了她的个人账户上。她一边吐槽着这位殷先生有点儿太过相信她(哼,他就不怕她拿钱跑了吗?),一边很是尽职尽责的将款项做了细分。另外,作为一个长期单身的宅女,刑如意也是怕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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