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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刀这体重352磅,接近160kg,但他主要是骨架大,而且肌结实,一脚踩在王良志手背上,骨头都在惨叫着。
约翰把他嘴巴死死的捂住,免得这声音惊扰到不必要的麻烦。
“你偷我东西?”
唐刀虚眯着眼,插着口袋,半弯着腰看着他,从雇员手里接过手枪,麻溜的将弹夹卸下来,从兜里拿出发7.62毫米子弹,压进弹夹里,推弹上膛,打开保险,顶在王良志脑门上,“我最讨厌的就是手脚不干净的人。”
王良志瞳孔微缩,浑也在轻轻颤着,眼神里哀求着。
他害怕了…
尤其是被那枪盯着脑袋的时候,从上面传来的冷直刺脑门,灵魂都在颤栗。
唐刀扣动扳机,王良志用力闭上眼,但就听到声“啪…”然后就传来前者揶揄的声音,“你这运气不错,第一枪空的,不过,我就想知道你能挨几次?”
崩溃了!
王良志终于是崩溃了,嗷嗷嚎哭着,这没当场吓尿已经算很有本事了。
谁能说被枪盯着,无动于衷?
你赌我的枪里没子弹?
而这时候,那在外头的摩加迪沙商人也被逮住了,穿着件黑袍,留着长胡子,他是被人给拖进来的,满脸惊惧的看着唐刀,飙着阿拉伯语又换了英语,意思无非就是他只是个买家,还是付了钱的那种,还表示愿意自己补差价。
“老子的脏货你都敢要,干了他,这个…要他一只手一只脚!”唐刀最后懒得多说。唐刀已经很客气了,主要王良志是海沃德的人,要不然,早就把他吊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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