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时地利人和,虽然周群易同样也不喜欢他,但是他却可以占很多很多的便宜!
吃完烤串,又去娱乐会所订了一个包间,班里的同学只来了几个,基本全是他们寝室的。他们高中的校纪校风还算严厉,而大部分人都没直接玩通宵过。
玩到九点钟,离熄灯还有半个小时左右,大家伙陆陆续续地就回校了,周群易仍要继续待在这里,傅秦叔也陪着他,巩鼎看着周群易那样子,咬牙,舍命陪君子。
然后他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傅秦叔去前台延时买酒时,巩鼎就留在包厢里盯着躺在上头的周群易。
很快,剩下的另外一个男同学也走了,傅秦叔还没有回来,而周群易也没有醒。
躺在沙发上,原本遥不可及的人忽然就变成了触手可及,如果他动作快一点,甚至能做点更过分的事。
巩鼎酒劲上头,什么都无法思考了,他做了他这一生中第一次,在当时也根本想象不到自己会做出的大胆举动——他要占周群易的便宜!而且要比傅秦叔占得多很多很多!!
衣服都还没脱完,嘴唇都还没敢亲上,巩鼎被人扒拉了起来,一顿暴揍。
巩鼎的脑袋撞上了桌上玻璃的尖角,血液流下,他就在鲜红的液体模糊了眼前时,看着傅秦叔把周子易带走。
他不甘心!!
第二天在酒店里醒来,周群易看见金白相间的吊灯时还吓了一跳,傅秦叔给他准备了早餐,然后用一点儿都不假的语气和他说,昨晚上巩鼎想占他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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