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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尚道,“那是自然的,你对皇帝来说还有用,他还不舍得你死。”
杨怀仁惨然一笑,“这说的倒是实话,狡兔还没死,我这只看家大狼狗还没到被烹乐驰狗肉的时候。
这话我说的实实在在,是心里话。以前不觉得,现在越来越觉得,我也好,那些只喜欢争斗的大佬们也好,其实都是皇帝家养的狗。
狗能看家的时候,自然要喂好了,但若是狗看不了家或者学会对着主人乱吠了,那就到了该死的时候了。
我就是那条还会看家,又不会乱吠的狗,主人看着这样的狗就觉得省心,所以只要一条狗链子拴着,狗链子的另一头还牢牢掌握在主人手里边就行。
我这条狗呢,也不能光养着不做事,不然早晚有一天主人就会觉得我没用了。
所以这条狗还想着从别人家叼东西回来,还会打猎,主人就会高兴,就会纵容着,主人有斗狗看着,还有狗去给她打猎,正是他春风得意的时候。”
大和尚问,“这就是你来了江南便开始谋划交趾的原因?”
杨怀仁点头,“走之前我就想过了,来了江南,我必然要做事的,嘴上说要躲清闲,可却不能真清闲。
皇家的饭食,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吃的,大宋的闲臣太多了,小的微不足道的管官家可以不在乎,可我这样的,他不能不在乎。
所以我要来江南,官家主动把两卫禁军让我带出来,一点儿都不觉的忌讳,就是想试探我,看看我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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