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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伯爵追踪到的怪物当然有捡食尸体之外的能耐,而且这能耐还不小呢。任什么东西能三两口将一条完整的人类手臂连着骨头一起嚼碎吞咽下去,那它的能耐都不会小不是吗?鼠巨人,力量强悍身形高大;海妖,狡猾残忍又富于战术。眼前的生物和他们都不同,它是纯然的力量,纯粹的欲望,毫不掩饰的暴力以及从中衍生出的,让所有不以其为生的人都感到颤抖的邪恶。
要说在洛萨的生命里有什么东西和它真正的相似,恐怕只有狼行者,化身为巨狼,彻底放弃人类思绪的狼行者。有趣的是,在洛萨和狼人的私下较量里,他从未占得过上风,野性充沛的生灵绝不意味着愚昧,那些人与人之间的花招对它们来说反而难以奏效。想要战胜它们,就只能豁出性命,用全然的意志和全身的力量去与之对抗,只有如此,人在它们面前才有胜算。
“呼噜噜噜”低吼,从粗壮的喉咙里传出来,那个喉咙刚刚将一个成年人的手臂残渣咽下去。食尸的怪物四肢着地,细长的身体中部如山峰般隆起,蕴藏着爆发性的力量。它的脚步,很慢,每一次轻微的挪动都踩在洛萨的心跳上。
汗水,从手掌中分泌出来。恐惧和兴奋混杂在一起从脊椎流入每一块肌肉和每一根骨骼。这种感觉很微妙,虽然洛萨面对过很多种类的怪物,其中甚至包括蠕虫那样可以冠以邪神致命的存在,但真正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东西其实不多。道理很简单,蚂蚁只会对其它蚁群里的蚂蚁施以残酷的暴力,面对那些比它大上太多的动物根本不会有所谓英勇一战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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