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李瑾的那些义子们,其实也有不少虽争权夺利,但能力不差,身上有那么一腔正气的人在。
李瑾权倾朝野,能让他看重,认为义子,除了会溜须拍马的家伙,那就是真正有本事,有能力,会办事的人了。
方若华不嫌弃,也不在乎对方的出身,别说李瑾的义子,就是大周宗室子弟,她也一样招纳,调整了下姿势:“如果能找机会兵不血刃,拿下大周京师,那就更好了。”
夜姑耸耸肩:“我看悬得很,咱们虽然进展顺利,可敬德帝手里还捏着五万禁军,各地前来勤王救驾的军队,加起来怎么也有二十万,正向京师集结。”
这二十万可不是虚数,是实实在在二十万兵士,大周打出来的旗号,那就是八十万大军。
“我们海龙军连年扩招,如今也才八万多一点,还有两万属于新兵,战斗力并不算高,另外,真正的精锐也才不到三万,只看人数,远比不过人家。”
夜姑也就是说一说,一开始还有担忧,可打过这么好几场,和朝廷禁军精锐也交过手,她就变得信心十足。
别看自家人数上不占优势,但即便把预备役拉到战场上去,不给分发热武器,和大周较量,也不一定会落到下风,最多取胜相对较难。
至于配备了各类热武器的精锐部队,和大周朝的精锐比,别说以一当十,夸张一些,号称以一当百都不算特别的不可思议。
“唯一可虑的,听说齐王组建了一支火枪营,也配备了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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