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的,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的自尊丢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只宠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在他爱秦越之前,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的,错的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
他迷失在上层社会,忘记了事业才是他站起来的基石。
秦邢:“后天跟舅舅去开会,别忘了。”
沈臻终于丢掉了羞耻感,喝了一口茶。
茶刚滑过喉咙,沈臻的表情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爱喝毛峰,也记得秦邢最爱喝银针,但他此时喝下的茶却是自己最熟悉的味道,黄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爱的银针。
沈臻转头看着秦邢:“舅舅,这茶……”
秦邢不经意地说:“听佣人说的,说你最爱毛峰。”
沈臻不知道该作何反应,点头道:“以前很喜欢。”
因为秦越只喝毛峰。
秦邢:“现在不喜欢了?”
沈臻艰难地笑了笑:“口味都是会变的,以后我也喝银针吧。”
秦邢朝沈臻微笑,他笑得温柔极了:“试试吧。”
哪个最合适,总是要试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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