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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