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最后蹲在地上,自己把空闲的左手伸到了腿间——没法比,真是没法比,和人家一比,自己这东西简直不算了东西。
况且人家那东西能用,自己这东西是个摆设,不能用。自己这东西是半死了的一团肉,而何若龙的东西,想必是活蹦乱跳滚热的。
小鹿忽然间自惭形秽到了极点。自己抬手摸了摸腰带和领扣,腰带扎紧了,领扣也系得严密。他穿衣服永远是森严壁垒,非如此不能有安全感。
在天要黑不黑的时候,小鹿坐在电灯下,福至心灵一般,竟然把那封信写出来了。
信是要直接邮寄给程廷礼的,这个地方不比平津,打不了长途电话,发电报的话,又未必能把事情说清楚,所以只能是写信。在信里,他把何若龙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若不是当初被一场冤案害得家破人亡,决计不会上山去做土匪。当了土匪,他也是以杀富济贫为主,颇有侠义之心。除了人品好之外,此人在军事方面的本领更是过人,至于怎么个过人法,可以去问某某团长。这样一位大好的青年俊才,拉出去剐了着实是有些可惜,所以是不是不剐更好?
小鹿许久不写信了,尤其那收信的人是程廷礼,更是让他拿不准语气。今晚终于写出了一封成品,他心头一阵轻松,偏偏正当此时,有卫兵敲门进来,说何若龙请求见营长一面。
小鹿听何若龙主动要见自己,心中无端的很快乐,傍晚那一场尴尬,似乎也可以抛去脑后不提了。步伐轻松的穿过院子进了厢房,他在电灯下看到了焕然一新的何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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